您若有尚未過期的積點仍可繼續使用。
積點的有效期限計算方式如下:
"訂單完成"於1/1~6/30區間,積點兌換有效期限至隔年的6/30截止。
"訂單完成"於7/1~12/31區間,積點兌換有效期限至隔年的12/30截止。
Ex: 2018/5/28給點,有效日期為2019/6/30
2018/9/21給點,有效日期為2019/12/31
2019/5/30給點,有效日期為2020/6/30
*針對2018/06/30前發放之積點,使用期限至2019/06/30為止,
積點過期即失效無法使用,敬請留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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